本報訊(記者蘇俊博)5月7日,銀川市興慶區法院發佈一起交通肇事典型案例,被告人權某因酒後駕車致人重傷受到刑事處罰,還丟了“烏紗帽”。
   2013年2月2日15時許,寧夏地礦局一科長權某醉酒後駕駛小轎車行至糧油市場門口路段,與在路南側同向行走的章某發生碰撞,造成章某受傷。經法醫鑒定,章某傷情程度為重傷。案發後,權某積極賠付了受害人30萬元,但因酒駕行為觸犯了《刑法》,被寧夏地礦局免除科長職務。最終,法院判決權某犯交通肇事罪,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,緩刑兩年。  (原標題:寧夏地礦局一科長領刑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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